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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包含金子山大门票+玻璃桥+送2只水晶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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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询 起价说明 您最终提交的价格会根据您所选择的出发日期、出行人数以及所选附加服务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小薇自组团
1.2米以下小童,只含车位+导服,所有礼品不送
² 重金包含金子山大门票+玻璃桥
² 连州“小丽江”古驿道上的商埠古村▪前江铺,小桥流水美不胜收。
² 勇登岭南第一险峰金子山,观广东最美的云海
² 挑战广东海拨最高·国内首个玻璃天梯·连通登山栈道,直达峰顶
² 叹《柴火杀猪宴》+2人报名即送1只价值68元盐焗鸡+人手1支啤酒
盛夏好礼:参团每人赠送2斤猪肉 +赠送 1 份连州水晶梨轻便装(2 只)+1斤海参(1.2米以下不送)

第一天:三水--商埠古村·前江铺--水晶梨任吃
餐: 午餐《柴火杀猪宴》 、下午茶《果园任食水晶梨》 、宵夜《每间房赠送1只宵夜盐焗鸡+2支啤酒》 住:连南/连州经济型酒店
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于当天早上7:30准时在三水中旅旅行社门前集中出发,乘车前往粤北南岭腹地,千年岭南古邑【连州】,古称桂阳、湟川,别称 “诗豪善郡、福寿连州”,是广东省清远代管县级市。坐落粤湘桂三省交界、连江上游,北倚五岭群山、南临湟川碧水,辖 10 镇 2 瑶族乡,坐拥山水生态、千年瑶寨、摄影文旅三大特色片区。扼守中原入岭南古驿要道,粤北生态康养文旅重镇,两千载文脉古城,刘禹锡、韩愈留墨传世的诗画名城。品东陂腊味、丰阳牛肉干地道山乡风味,来连州就对了!
午餐-全猪宴任吃。(全猪宴参考菜单:香芋蒸排骨、爆炒肥肠、红烧肉、花生猪脚煲、粉蒸肉、鲜笋炒肉片、凉拌猪头皮、肉沫豆腐、木耳丝炒肉、猪油渣炒菜心)
午餐后前往【连州“小丽江”前江铺】前江铺,一幅古今交融的诗意画卷徐徐展开。小河绕村蜿蜒,古石桥静卧清波,青石板路穿行于青砖黛瓦之间,村内数十座清代古建筑保存完好,飞檐翘角精巧灵动,雕花窗棂尽显匠心,客家韵味与岭南风情浑然一体。村东碉楼高耸矗立,瞭望窗与枪眼依稀可辨,默默见证着昔日茶盐古道的商旅繁华。街巷两侧新植的花卉迎春绽放,姹紫嫣红的花簇与古朴建筑相映成趣,为百年古村增添了盎然生机与浪漫气息。
连州是瓜果之乡,而水晶梨最负盛名。连州水晶梨生长在高海拔的高山之巅,土质好、水量充沛、日照充足,再加上湟川水的灌溉,生长出来的水晶梨皮薄肉细,清脆爽口,汁多核小,让人不禁赞叹是“最好吃的梨”。恰逢此时,2026 连州水晶梨节正式开启!(本次安排果园任食,每人带走2只水晶梨)酒店
第二天早餐--金子山--返程
餐:早餐 住:温馨的家
早餐后,前往【连山金子山风景区】(已含门票金子山大门票+玻璃桥门票)所处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是清远市及全省唯一的壮族居住区,又是过山瑶人主要集居地之一。金子山海拔1417米,为广东第八高峰。可以途经广东第一天梯,登上山顶,尽览两广交界之美景。要登上金子山顶并不那么容易,中间还要经过500多米的天梯,“天梯”是登山必经栈道,坡度约有80度,几乎是垂直挂在悬崖绝壁上,看着都让人心惊。游客必须手扶栏杆,几一步一叩首往上攀登,南粤小华山与广东第一险峰由此而得名。景区主峰海拔1417米,为广东第八高峰。【金子山玻璃廊桥】与观景台建在海拔1417米的高峰上,玻璃观景台距地面最高处300多米。玻璃廊桥沿最高峰的悬崖峭壁搭建,玻璃天桥连通金子山最高两大主峰通天南峰、通天北峰。玻璃观景台建在通天南峰,悬空伸出去,四周用不锈钢栏杆围住,玻璃下面同样是深不见底的悬崖,人站在上面,立即就有了悬空的感觉。温馨提示:到达云海玻璃桥有二个路向,可以走天梯沿山攀途而上,也可以走沿山栈道稍为平缓的而上)。自愿消费:(金子山空中观光缆车已开通,游客可根据自身条件因素,体验自费单程90元/人,双程160元/人)
午餐自理
乘车返回三水出发地,结束愉快的旅程!
--------------温馨提示: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酒店、游览顺序,遇景点维修等非旅行社控制因素,旅行社保留使用其它相关代替景点的权利!--------------
1、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个正座车位;按交钱先后顺序排位;
2、住宿:含1晚连州或连南经济型酒店住宿,安排标准双人房,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
3、用餐:含1早1正1下午茶1宵夜鸡(宵夜鸡每间房1只,团队用餐,不用不退);
4、门票:景区首道大门票,不含景点园中园门票;
5、导服:全程持证中文导游服务;
6、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
7、赠送:矿泉水每人1支。
1. 行程外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不含旅游人身意外险,请客人自行购买;
2. 景点内游览车费用,园中园门票;
3. 若住宿出现单男单女需补房差。
4、 如临时取消成行,否则需要按合同细则扣费。
【预定须知】
1、本团45人成团,若不成团则提前两日通知,不另作赔偿,报名则默认该条款。
2、请出发当天带身份证原件、收据或合同前往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出发当天请游客提前10分钟到达,凡未准时到达者我司将按广东省国内旅游合同处理;
3、旅行社已按国家旅游局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团费不含游客旅途中的一切个人消费和旅游意外保险,请游客自愿购买团体旅游意外保险;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恶劣天气、塌方、交通堵塞等)造成的延误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我司将按广东省国内旅游合同处理;
5、请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 如发生财物丢失,我司将按广东省国内旅游合同处理;
6、景点游览、住宿的先后顺序以旅行社安排为准,景点绝不减少;
7、本团不发旅行袋/旅游帽/矿泉水;
8、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如没有成人陪同出行,必须有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书方可参团;
9、旅行社会按照本团客人的报名先后顺序安排乘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客人自觉礼让;
10、车上空调较凉请自备保暖衣物,如晕车请带上晕车药,途中怕饿的朋友可以提前准备一些干粮;
11、我社将按实际人数安排合适车型,并按照本团客人的报名先后顺序安排乘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客人自觉礼让),上车后请对号入座;车牌号、座位号以及陪同联系方式将在出行前一天20:00点前以短信形式通知,敬请留意;如您在出行前一天20:00尚未收到短信,请速来电咨询。
12、旅行社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
旅行社对本次游玩的旅游线路及旅游景点游玩的项目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已向本人做了详细说明。旅行社已就本次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告知本人,本人(及本人代表全体参团名单中的客人)也知悉自身的健康状况,对不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谨慎选择,否则,本人(及本人代表全体参团名单中的客人)愿意承担可能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
本人(及本人代表全体参团名单中的客人)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接受旅行社的解释和对条款的说明,同意约定的内容!
游客签名:
三水中旅联系电话: 87782238 87802288 客服:小威18929901629(微信同号)
客服:小薇18929903311 小果19928230101 小悦19928230100 小楚19928230102(微信同号)
旅 游 补 充 协 议
甲方: (游客)
乙方: (旅行社)
甲方报名参加由乙方组织 旅游团队。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原则,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和另付费项目需要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它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中,本旅行社(乙方)应旅游者(甲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协助安排甲方旅游购物场所项目和另付费项目,具体约定如下:
一、旅行社在安排的旅游线路(行程)中,指定或含有具体购物场所项目及另行付费项目。
二、本人自愿游览行程中未安排的当地特色旅游项目,为丰富旅游活动,本人要求旅行社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游览的前提下,协助安排购物及另付费游览项目。
三、自费项目:
| 编号 | 项目与价格 | 活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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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子山空中观光缆车(单程90元/人,双程160元/人) | 游客可根据自身条件因素,体验自费单程90元/人,双程160元/人 注明:该套餐为组团社打包价,不设任何老年人/小童等其他证件/年龄等优惠减免政策 |
四、特别申明:
我本人(甲方)已详细阅读了与旅行社(乙方)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内容并确认。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旅行社已提醒旅游者,应当注意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等,不参加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购物项目均属个人消费行为,旅游者应谨慎购物;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选择另付费游览项目。
3、本人同意导游和领队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的游览顺序、安排进入购物点的顺序及其另行付费项目。
4、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等同于旅游合同。
甲方保证以上内容是自己真实意愿的体现。如果甲方为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有义务保证该协议书中所有游客均同意此协议书的内容。
双方签字:
旅游者(签章): 旅行社(盖章):
经办人及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补充协议二)健康证明·免责书
旅行社为了确保本次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建议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下列人群参团: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行动不便者及75周岁以上老年人。
本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已完全了解了贵社接待人员告知的注意事项,自愿要求参加贵社组织的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止。
并且承诺不属于上述八项人群范围之内。
本人并根据旅行社对高龄人群的接待相关要求,承诺如下:
一、本人以及直系亲属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适合参加此旅游团,本人能够完成旅游团全部行程并近期返回。如本人未按贵社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给贵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在旅游过程中,本人有放弃禁止高龄人群参加的相应景点或相应活动权利:若因本人坚持参加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三、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完成行程,需要贵社协助提前返回、就医等情况发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四、本人已就此承诺告知了直系亲属并得到他们的同意,本人同意贵社任何单一或全部核实义务。
五、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及直系亲属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承诺函的各项条款及本次旅游行程中可能存在的因地域差异会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旅途辛劳程度,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人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承诺。若发纠纷,以本承诺函为准。
特此承诺!
承诺人(本人亲笔签名): 直系亲属(签字认可及联系电话)